桃花乱
朴朴离开以后我变得相信一些东西。三月下午,单枪匹马去找朴朴最爱的歌手的碟。未果。回去的时候走过一条破旧狭长的街道,突然遇见天主堂,坚决地跑进去,奔跑过空旷的水泥地大院子,看见衰败围墙后面的教堂。没有人,有游荡不被主安慰的灵魂和枯缺的树枝对天空的爱抚,尖顶上竖着十字架,我抬头望上去的时候刚刚好有几只黑鸟从十字架上划过去。
斑驳褪了色的红十字架。我站在下面仰望。朴朴,我现在真的,真的相信所有的爱和恨都会有个了结,都走不到海角。可是朴朴,你离开了,我还在继续,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止。
朴朴现在在青岛。此刻是3月5号,青岛大雪,冷。青岛的教堂比我眼前的漂亮千万。我想套上新买的棉布裙子,可是这个三月里,阳光温度稀薄,我穿了外套毛衣还是不觉温暖。我无比想念那条裙子,寇粉色百褶裙有绣花,可以遮到小腿。
买了它之后朴朴上了飞机。
B
朴朴最早说的我最深刻的话是,他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。这非常神奇。我想那应该是在飞机上,飞去哪里还没安排好,我们在喝一点饮料后去卫生间,在那窄小充满激情的空间里,我们一遍一遍互相伤害。
可他的这句话到死都没有实现的迹象。
可他的这句话让我知道朴朴绝对是个有思想的人,男孩,或者男人。
所以我迅速接受了朴朴的邀请,跟他去城郊一个可以看到全世界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地方。出门前我在脸颊上抹了点胭脂,我想我不能被那些花比下去。
阳光风火,朴朴在我家街口等我。朴朴的头发比上次也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长了许多,在微风里颤动。朴朴一直用舒蕾,对那种味道上瘾。朴朴说这没什么可解释的,就像某些人写字时把笔放在拇指食指和无名指中间握成拳,而不是中指。
这是个很离题的绝世比喻。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是用右手食指和无名指握成拳写字,无名指上有微微的茧。这没别的解释。因为一开始的错误。后来不能被改掉就延用至今,值得一提的是我的手写字非常好看。
我觉得朴朴会是很了解我的人。
C
03年春,艳阳傲地,城南有画展,是个很有意思的本土画家办的,我穿着宝蓝色裙子杀了进去。在一家俱乐部二楼,有干净瓷砖地板和玻璃,人不太多。我喜欢她忽明忽暗的线条和画女人时粗糙不堪的嘴唇,像是永远不能说爱的样子。
我在一幅叫《溃散》的画前面停下。画面有三分之二的葵花和三分之一的天空。天空上有张模糊的嘴,葵花全是摇摇欲坠的金黄色,右角下有一尾铅字:我爱抚的手指,细成银灰溃散成花。
这幅画很棒。我很愿意买下它。
我正想着怎么把价格压到最低,旁边的朴朴叫来了那画家,他说你这画我买了我很喜欢它。那画家点头说好。我站在旁边看了整个交易经过,忘了自己可以捍卫自己的购买权,最后才说,这画我也想买呢。说得真有气没力。
对不起,小姐,画已经卖给这位朋友了。
我转头看朴朴,看见朴朴眼里有一些闪烁的我不明白的东西。我挥挥手说算了算了,我再看看别的。
朴朴就这么缠上了我。他一直问我要我的MSN,展厅里我走到哪他跟哪,我终于忍无可忍写给了他,抬眼看见他眼里的阴谋得逞。
朴朴一直在MSN里说些他爱我,他要跟我在一起的话。他说一些很有思想的句子,渐渐将我征服,在他说要在天空里跟我做爱后我答应跟他出去看桃花。
D
我们去城郊,漫山遍野的粉红色是人面桃花相映红。走一条略显崎岖的山路上山,朴朴自然地牵住我的手。我觉得我的手指已经在朴朴手里融成五瓣桃花。
朴朴大四,在离我家很近的学校。我常常在街口徘徊因为我是无业游民,可我之前从未见过他。朴朴说这是一触即发的缘分。
我的脸被娇好的阳光晒得胭脂红,最后朴朴送我回家。
在楼梯口,我转身对后面的朴朴说亲爱的朴朴,我想对你说句话,如果你觉得它愚蠢你可以转身走人,如果你赞同它那么请你微笑。朴朴,我想你真是个好男孩。
那个黄昏朴朴高大的身躯压下来,朴朴吻了我。朴朴温暖的舌头在我嘴里溃散成毒,渗透我所有血液,根深蒂固。
